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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至六次发掘简报

  舞阳县地处河南省中部伏牛山以东的冲积平原上,淮河上游支流沙河、澧河、洪河、三里河自西向东穿过境内。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舞阳县城北22公里、北舞渡镇西南2公里的贾湖村东。灰河在遗址东北约3公里处注入沙河,遗址西北距今沙阿与北汝河的交汇处约10公里,遗址东北有一处汉代遗址。

  六十年代初,这个遗址已被发现。1979年以来,国家和省、县各级文物考古部门曾多次派人前往调查。1983年春,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在此进行试掘,揭露面积50平方米,发现相当于裴李岗文化的灰坑11座、墓葬17座及一批重要遗物。1984年至1987年,为配合村民盖房,又在此进行了五次发掘,揭露面积2355平方米,发现一批相当于裴李岗文化的房基、灰坑、陶窑、墓葬,出土遗物数千件。现将这五次发掘的情况简报于后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 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分布范围大体近圆形,总面积约55000平方米。西边一小部分压在现代村落下,中部在修护村堤时破坏了上文化层,其余部分保存尚好。村东的护村堤将遗址分为东、西两部分。我们在堤西发掘1855平方米,堤东发掘500平方米。从发掘情况看,文化层最薄处只有几十厘米,最厚处不超过2米。堤东与堤西文化层堆积情况稍有不同。现以堤西T23东壁剖面为例说明如下。

  第1层:农耕土,厚0.18-0.34米。包含新石器时代红陶片及近、现代遗物。

  第2层:浅黄色淤土,较硬,土质细密,合大量黑砂粒,厚0.26-0.58米。因土色不同细分为二小层。
    2A层:土色稍灰,经轻度扰乱,包含物同第1层。厚0.18-0.36米。
    2B层:土质较纯净,不合任何文化遗物。厚0.06-0.26米。

  第3层:灰色粘土,厚0.58-0.66米。因土色不同细分为三小层。
    3A层:灰褐土,质较硬,厚0.07-0.25米。文化遗物很少,偶尔可见红烧土粒、碎陶片等。
    3B层:黑灰土,土质稍松,厚0.12-0.32米。内含大量红烧土块、碎陶片、残石器、骨器、石块、炭粒、兽骨、鱼骨、龟和鳖甲碎片、螺蛳壳等。陶片多为泥质红陶,还有夹砂、夹炭、夹蚌、夹云母片和滑石粉的褐、灰陶片和少量泥质灰、黑陶等。器类有罐形鼎、卷沿或折沿深腹罐、敞口钵、三足钵、假圈足碗、扁腹横耳壶、圭形陶锉等。
    3C层:绿灰土,土质稍硬,厚0.28-0.32米。合少量红烧土粒、炭粒、碎陶片、残石器、兽骨等。陶片中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,还有少量泥质、夹砂、夹炭、夹蚌壳、夹云母片和滑石粉的红褐陶。器类有花边乳钉纹盆形鼎、束颈鼓腹圜底罐、敛口钵、深腹钵、折肩壶、圆腹壶、折腹壶等。

  第4层:深黄色土,质硬,近似生土,厚0.08-0.54米。包含物极少,偶尔发现兽骨碎块、草木灰屑和极少的夹砂陶碎块。这一层中和部分开口于本层的遗迹、墓葬出土的陶片,几乎全部为夹砂陶,罕见泥质红陶。常见器类有饰绳纹的筒形角把罐、双耳罐形壶、红衣磨光的四角形浅腹钵、横鋬深腹钵以及角形支足等。

  第4层下压不规则状灰土沟一条,填土和包合物与第4层相同。

  第1层为耕土层,第2A层为扰土层,第2B层为文化间断时期的地层,第3、4层为相当于裴李岗文化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层。把第4层以及部分开口于第4层的遗迹、墓葬(如F3、H83、M110)等与3C层以及部分开口于3C层的遗迹、墓葬(如H18、M22、M65、M282、M344、M106等)、开口于3B层的部分遗迹、墓葬(如H99、H70、M21、M222等)出土的遗物相比较,可以看出三者之间具有明显的早晚关系,代表着此遗址早晚不同的三个发展阶段,可视为一、二、三期。

  在堤东的局部地方地层堆积中,有一汉代文化层叠压在新石器时代文化层之上,其余各层与堤西大致相同。

                  二

  (一)建筑遗迹:发现房基30多座,均呈圆形或椭圆形半地穴式。有单向和多间两类。大多保存较差。

  F3,开口于第3C层下,上校H95叠压,打破第4层和生土层。平面呈不规则椭圆形,底略大于口。口径2.76-3.7米,开口距地表深1.2米,底距开口1-1.18米,底径2.82-3.76米。底垫一层黄灰土,较硬,厚约0.08-0.1米。西北部有残灶,残离0.1-0.3米。穴底地面坑底东南部和西部各有一圆形凹坑。东南凹坑直径1.4、深0.3-0.35米;西部凹坑直径0.5、深0.2米。穴内填土分上下两层。上层黄褐土,下层黑灰土,凹坑内全为松软的草木灰。填土中含大量草木灰、木炭屑、兽骨、鱼骨、夹砂红陶和褐陶片,出土骨镞、石斧、獐牙器各1件,复原和可辨器形的陶器有陶角把罐、罐形壶、深腹钵、浅腹钵、缸、支足等类。门道向东,有两层台阶,第一层高0.2米,第二层高0.3米。穴口东、南、西和坑底西北部分布着9个灰土洞,多圆形,个别为椭圆形,平底或圜底近平,直径0.1-0.3米,深0.1-0.23米,内填灰土,个别内含炭屑、兽骨和碎陶片。d8底部有完整龟甲1个。

  多间房有两开间、三开间、四开间三种,大多为依次扩建而成,每间面积2-6平方米不等,各间之间有门坎或隔墙。

  在文化层和灰坑中经常发现表面平整光滑并烧成灰白色的烧土块。有的另一面发现植物茎杆的印痕,可能为灶或墙壁的残块。有的房基内斜铺一层较纯净的黄土,可能为倒塌的墙壁。

  (二)灰坑:发现300余座。坑口圆形、椭圆形、不规则形;坑体有桶状、袋状、锅底状和不规则状几种。

  H83,开口于第3C层下,打破第4层和生土层,M115叠压在坑口之上。坑口呈圆形,直壁,底近平。口径1.1-1.17米,坑深0.97米。坑内南半部深0.5米处留有一个宽0.45米的台阶。坑内填土分三层。上层黄灰土,松软无包合物;中层黑灰土,含大量草木灰、兽骨、夹砂红陶与红褐陶片;下层为松软的黄灰土,含少量灰屑和碎兽骨。陶片中可辨器形的有角把罐、罐形壶、浅腹钵、深腹钵等。

  H18,开口于第3B层下,打破第3c层和第4层。平面呈不规则椭圆形,斜壁,圜底。口径0.88-1.04米,深0.43米。内填松软的黑灰土,含大量草木灰、鱼骨和陶片、残石磨盘等。陶片有泥质红陶、夹砂红陶、夹蚌和夹炭红褐陶等,可辨器形的有盆形鼎、带鋈罐、折肩壶、钵等。

  H99,开口于第3A层下,打破第3B层,下压M59、M65、M78、M93、M115、M123和H83。坑口呈不规则形,东边波现代沟扰乱,圆底。口存长2.25、宽0.8-0.9米,深0.4米。内填黑灰土,含大量红烧土块和陶片。陶片有泥质红陶、灰陶、黑陶、夹砂褐陶、灰陶及夹蚌、夹云母红褐陶等,可辨器形的有锥形鼎、圆腹壶、厚胎短颈壶等。

  (三)陶窑:发现10余座,大多保存较差。

  Y8,位于堤东。横穴式,上口近圆形,直径1.84-2.04、残高0.3-0.5米。保存火门、火膛、火台、窑壁、烟道、出烟口。残窑内存倒塌的红烧土窑壁残块和黄土,火门和火膛内存草木灰堆积。

                  三

  发掘清理墓葬300多座,大体可分为几个墓群,均为竖穴土坑墓,个别墓留有二层台。墓向多西向或西南向,少数偏西北。有单人一次葬、单人二次葬、多人一次葬、多人二次葬、一次与二次混葬的多人合葬五种。一次葬多仰身直肢,个别为侧身直肢、俯身直肢、仰身曲股等。大多数墓葬有随葬品,少者一件,多者数十件。多为实用的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、装饰品和宗教用品等。主要质料有陶、石、骨、牙、甲等,尤以骨器数量最多,最为常见。龟甲往往成组出现,龟甲内往往装有数量不等、大小不均、颜色不一、形状各异的小石子。有的龟甲、骨器或石器上有契刻符号。

  (一)单人一次葬:发现较多,现以M110、M344为例说明如下。

  Ml10,开口于第3C层下,打破第4层,上被M102叠压,又被H94、H100打破。墓向250度。墓圹长2.1、宽0.68.深0.12米。墓主人为壮年男性,仰身直肢,面向左,二小臂交叉于小腹部。随葬夹砂红褐陶双耳罐形壶、獐牙器各1件,骨镞2件。

  M344,开口于第3B层下,打破第3C层、第4层,上压M285、M305、M306,被M325、M342、M343打破。墓向260度。基圹长2.4、宽0.8、深0.6米。墓主人为壮年男性,仰身直肢,左手置于骨盆上,右手压在骨盆下,头骨仅存几个碎片,颈椎零乱,其余部位骨架保存完好。随葬泥质红陶折肩壶2件,砺石1件,骨鱼镍6件,骨镞5件,骨笛2件,杈形骨器、穿孔骨饰各1件,牙器6件,龟甲8个,龟腹内装小石子。

  (二)单人二次葬:也占一定比例。

  M330,开口于第3B层下。基向270度。墓圹长2.1、宽0.88、深0.1米。墓主人为老年女性,四肢、盆骨、肋骨等整齐地堆放于头骨东侧。随葬折肩陶壶、刻符柄形石饰和獐牙器各1件。

  (三)多人一次葬:仅见M353一例。三人同穴。

  (四)多人二次葬:也占一定比例。二至四人同穴。如M79、M281等。

  (五)一次葬与二次葬的多人合葬:发现多例,一般是一个一次葬与一至三个二次葬同置一穴。

  M106,开口第3B层下,下压M79,东端被现代沟扰乱。基向270度。墓圹残长1.8、宽1.1、深0.2米。左侧一人一次葬,仰身直肢,为壮年男性。随葬圆腹陶壶1件。右侧一人为二次葬,头骨、四肢、盆骨、肋骨等杂乱地堆放于墓室西南部,随葬品只发现圆腹陶壶1件。

                 四

  出土遗物

  陶器:完整和可复原的陶器数百件。有夹砂、泥质、夹炭、夹蚌片、夹云母片和滑石粉五类,有时两种或三种搀和料并用。各类在不同阶段所占比例各不相同。陶色以红为主,褐陶占一定比例,灰、黑陶瓷少。因烧制时火候不匀,陶色多不纯正,常见一器多色现象。器表和内胎颜色多不一致,陶胎多呈灰或黑色。还发现有“灰顶”器和内壁呈黑褐色的器物,可能是叠烧和覆烧所致。陶器均手制,有的器壁厚薄不匀,或歪扭不对称;有的器壁有明显的用手揩抹的痕迹;有的内壁颈、肩、底转折处有明显的粘接痕;鋬、把、耳、足等是分制后粘接上去的。因器壁拍打不坚,常见器物表皮脱落现象。有的器物因烧制火候低,质地疏松,起取和复原都很困难。器表以磨光和素面为主,纹饰有绳纹、刻划纹、戳刺纹、附加堆纹、乳钉纹、齿状纹、篦点纹、篦划纹等。器形有平底器、圜底器、三足器、圈足器等。器类有鼎、罐、壶、钵、三足钵、圈足碗、盆、缸、瓮、杯、勺、支足、锉、纺轮、弹丸等。

  鼎:有盆形、罐形、瓮形几种。

  盆形鼎,方唇敞口,斜壁圜底,下接三个凿形足。标本M65;1为夹砂红陶,外施红衣并磨光,唇沿外压齿状花边纹,沿下饰一周扁乳钉纹。口径34、腹深18、高28厘米。

  罐形鼎,卷沿鼓腹平底,三足呈啬状或团锥状。有夹蚌片、夹云母片、夹砂褐陶或夹细砂红陶等。多为素面,有的沿下饰乳钉纹。标本H70:2为夹细砂红陶。口径21、腹深14.6、高18厘米。标本H99:1巷沿较宽,夹云母红褐陶,腹中部以下残。田径19厘米。


  釜形鼎,大口,斜肩,折腹,圈底下接三凿形足。标本H64:2口残。夹细砂褐陶。通体磨光,肩部对称饰二横耳和四个扁乳钉,腹底已烧成黑褐色。肩径18.5、残高10.5厘米。

  罐:有筒形角把罐、筒形篦纹罐、束颈跋授圈底罐、卷沿深腹罐、折沿深腹罐等。

  筒形绳纹角把罐,直口,沿下有一对角把(鋬手),筒形腹,小平底。英砂红陶或褐陶。器身及把上压印绳纹或细绳纹。标本H278:1把手呈角状。夹砂褐陶。口径卫9.2、高24.4厘米。标本F3:6把和腹中部以下残,把与器身结合处施竖划纹。口径13、残高5.3厘米。标本H29:14横鋈呈舌形,腹中部以下残。口径22、残高15匣米。

  筒形篦纹罐,标本H35:6直口微敛,简腹微鼓,小平底。夹云母红褐陶。周身压印之字形篦点纹,腹残。口径12厘米。

  束颈鼓腹圆底罐,圆唇侈口,束颈,微鼓腹,圜底。多英炭红褐陶。颈下一周圆形或扁舌状乳钉,多通体施陶衣并磨光。标本M282:2口微敞,束颈,颈肩有四个横鋬,鼓腹,圜底。口径12、高35厘米。

  卷沿深腹罐,卷沿,探腹微鼓,小平底。多夹蚌片褐陶,奏面,个别拍印纹饰,器物内、外壁多有抹痕。标本H97:1素面。口径18、残高12厘米。

  折沿深腹罐,折沿,深腹,平底。多夹砂灰陶或褐陶,秦面或饰拍印纹、篦划纹。标本T11:15为夹砂灰褐陶。口径28厘米。

  壶:有罐形壶、折肩壶、圆腹壶、折腹壶、扁腹横耳壶等,均有对称双耳。

  罐形壶,直口或微敛,鼓腹,小平底。大多为夹砂红陶或红褐陶,也有少量泥质红陶,器表多施红衣并磨光,有的耳上压饰绳纹或细绳纹。标本M110:1口径8、高21厘米。标本F3:5口径7.6、高16.8厘米。

  折肩壶,直口或喇叭形口,大小不等。直颈或微束,肩上置对称半月形双耳,折肩斜壁,小平底或圜底近平。泥质红陶或红褐陶,施陶衣并磨光。标本M344:1大口长颈。口径8.3、高16.3厘米。标本M335:1中口长颈。口径6.5、高19厘米。标本M282:1小口长颈,口稍残。残高16.2厘米。

  圆腹壶,小喇叭形口,细颈微束,圆球形或骶圆形腹,上腹置对称半月形双耳,小平底。泥质红陶,红衣磨光。标本M106:1口径4、高18.4厘米。

  折腹壶,喇叭口,束颈较短,折腹,上置半月形双耳,小平底。泥质红陶或红褐陶,施陶衣后磨光。标本M264:1口径6.4、高14厘米。

  扁腹横耳壶,喇叭形口,短颈微束,扁圆形腹,肩部横置对称双耳,圜底或近乎底。泥质红陶或红褐陶,施陶衣后磨光。标本M222:1口径7.8、高13厘米。

  钵:分深腹、浅腹两种。

  深腹钵,小平底或圜底。有的沿下置对称横鋬或乳钉。多英砂或泥质红陶,少数为泥质灰、褐、黑陶,均施陶衣并磨光。标本H13:3口微敛,深腹微鼓,小平底。沿下置对称马鞍形横鋬,鋬上捺压细绳纹。夹砂红陶。口径16、高8.8厘米。标本T4:6直口探腹平底。泥质磨光,施红陶衣。沿下有一对乳钉。口径20、高9.8厘米。标本H19121敞口深腹,圜底。泥质磨光黑褐陶。口径17.8、高8厘米。

  浅腹钵,敛口浅腹,圜底或小平底。英砂或泥质红陶,施陶衣并磨光。标本F⒊4口微敛,沿外加厚形成近四角形,在角上最厚处竖穿细孔,圜底。英砂陶。口径28、高8厘米。标本H16:2敛口,小平底。泥质陶。在残破处穿三个小圆孔,似为残破后为继续使用进行修复时所穿。口径22.5、高7.5厘米。标本M387:3上部施红色陶衣并磨光,形似红顶钵,底残。口径31.2厘米。

  三足钵,敞口或唇沿微敛,斜壁圜底。 (以下从略)

  遗址内还发现一批骨笛,大多为七孔,在有的音孔旁还可看到在钻孔前刻划的等分符号,个别音孔旁还另钻调音的小孔。这说明当时制作骨笛前已经过精确的计算,制成后还用加小孔的方法调整音差,对乐理的了解已达到相当的高度。至今流传于河南民间的古老乐器“筹”,以及塔吉克族的鹰笛、哈萨克族的斯布斯额等,与贾湖骨笛的形状、发声原理和吹奏方法基本一致。经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黄翔鹏先生等专家对M282:20骨笛进行鉴定测试,知其已经具备音阶结构,可以吹奏旋律,而且发音较准,音质较好。这或可以说明在七八千年前,我们的祖先已经发明了七声音阶。这一发现,为研究中国音乐史增添了珍贵资料,在世界音乐史上也应占有重要地位。

  郑州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贾洲杰、宋豫秦、张国硕老师和1984级同学参加了1987年春的发掘工作。河南医科大学杜伯廉、范章宪、李世校、王友林等老师多次到工地鉴定人骨。北京大学吕遵谔教授等鉴定了兽骨。发掘工作受到当地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,在此一并致谢。

  发掘:张居中 王良启 杨振威 王胜利
  执笔:张居中
  绘图:杨玉华 臧广兰 李永青 郝飞雪
  照相:王兆文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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